全市法院集约送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交易公告
2026-07-30
河北/衡水 招标采购
全市法院集约送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交易公告
河北/衡水-2026-07-30 00:00:00

全市法院集约送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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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集约送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交易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晓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东路中关村创业园*号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志松************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一体化集约送达外包服务。提供驻场人工全流程送达辅助、专属本地司法送达号码、配套短信送达服务、送达任务台账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服务等。具体涵盖送达任务质量检查、当事人信息核验及地址修复、人工坐席沟通、多渠道电子送达、法院专属邮寄、送达回执审核整理、送达状态跟踪查询、送达报告编制报送、外勤上门送达辅助等事项。服务商承担通信资费、系统运维、录音存证、办公耗材、场地装修、人员保障等全部成本,所有通话、送达轨迹全程留痕可溯,严格落实审判秘密与个人信息安全保密要求,全部相关服务包干,无额外增项。
采购数量:约*****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提升审判绩效,缩短送达时限,提高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成功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从国家法律上规定了邮政企业经营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唯一性。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绝对控股企业,是邮政企业,同时,是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邮政服务中央企业,是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寄件卷宗邮政送达的唯一服务企业,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日至****年**日,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采购文件售价:*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公示期限:**********至**********
财政部门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号
项目联系人:张志松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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