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7-30 00:00:00
********卫星便携基站流量套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包)
单一来源公示更正公告
我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卫星便携基站流量套餐服务,现予以公示,如有关企业能够符合资质及技术要求,欢迎在公示期内向我部报名。
一、项目名称:********卫星便携基站流量套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卫星便携基站接入费及流量套餐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武 器装 备科 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 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推荐供应商:南京中网卫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前期我部组织********卫星便携基站流量套餐服务项目国内询价采购,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响应报名的单位仅南京中网卫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因此推荐南京中网卫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七、报名材料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发送短信至***********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 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部据此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材料发送邮箱**********@**.***,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制作成一个***格式报名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武 器装 备科 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 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邮件主题、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可能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供应商必须依法真实提交报名材料,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给予*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勿多次重复发送材料。
*.报名材料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月*日**:**)发送到招标人邮箱内,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八、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报价地点: 乌鲁木齐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谈判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 。
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踏勘地点: 乌鲁木齐 。
(三)联系人: 任先生 。
(四)联系电话: *********** 。
(五)为确保服务质量,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先生/任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