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澄清回复
2026-07-23
湖北 变更澄清
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澄清回复
湖北-202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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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澄清回复
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区: 湖北小池滨江新区报名截止: ********** **:**
剩余时间: 已逾期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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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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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
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质疑的澄清回复
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就申请事项统一答复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公司荣誉(*分)评审标准:投标人近*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政府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得 *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得 *分;(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等)。
(*)本条款中所指的“政府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具体涵盖哪些主体颁发的奖项、奖项类型及认定标准;
我司回复:
“政府单位”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指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行业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主管机关,包含市级、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行政机关。
(*)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示范工程证书,是否符合本条款中“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认定要求,能否对应获得*分的对应分值。
我司回复: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属于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不属于政府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范畴。因此,由其单独颁发的示范工程证书,不符合本条款“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认定要求,不能对应获得本项*分分值。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修改,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