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公告
2026-07-30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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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公告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服务类合同预览
公车维修保养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万顺汽车维修厂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连江路口胜利村委会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车维修保养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公车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为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台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服务。维修包括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总成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中标价格:工时单价:**/工时,材料管理费(即配件进销差价):**%,配件材料折扣价:**%;其中油漆、轮胎、电瓶不收取材料管理费和工时费。

结算金额:**万元/年,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车辆的日常保养、美容、检修、抢修,年度检测及大修等,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行驶,保障司乘人员工作正常开展。

*.车辆日常保养;

*.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和日常出现的故障修理;

*.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老化零配件更换;

*.车辆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等;

*.轮胎、轮毂更换及修补提供动平衡检测服务检测胎压、补气、更换破损气门嘴;

*.出现特殊情况,由甲方乙方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乙方须提供**小时紧急救援服务;

*.提供蜡水洗车、室内干洗、汽车太阳膜、脚垫、座垫等。

*)服务要求:

*.维修经营场地面貌及外观形象,应具有综合汽车维修或专项维修所需设备、维修经营场所门面、仓库、办公室、维修车间等;各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培训证书在有效期内

*.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及技术力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并设立专线电话。业务分办、服务响应由专人负责服务接待工作,并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备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须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应诚信经营、文明服务、随到随修(节假日、双休日应正常营业)。服务期间,不得以节假日等缘由变动服务价格。如甲方接到因乙方服务质量原因导致的所属送修单位对维修质量、服务态度等不满意投诉*次以上,甲方有权根据投诉事实情况暂停或终止乙方服务资格。

*.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提供积极配合。

*.其他要求:

*汽车配件采取旧件回收,修理厂家应予以配合。

*维护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待料除外。

*)乙方提供节假日、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等应急状况时的解决方案。

*)乙方自拟表格,列明主要材料明细表。

*)乙方应在甲方车辆在外抛锚时,提供**小时应急救援服务,并开设维修绿色通道及紧急救援。

*)乙方若提供虚假材料成交,经甲方现场核实不具备承修资格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及实际使用需求配备。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中设施设备配置及实际使用需求配备。

*.其他要求

*)乙方应当做到“四优”:时间优先、维修优质、服务优秀、价格优惠。不得变相提高材料费、管理费、工时定额与工时费价格。

*)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经乙方维修的车辆,应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并满足如下质量保证期(若乙方的质保期承诺高于此标准的,按其承诺执行)的要求:一级维修,车辆行驶****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天内;二级维修,车辆行驶****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天内;大修,车辆行驶*****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内。质保期内,凡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长沙市汽修行业管部门裁定,维修企业应及时无偿进行修复,对造成甲方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应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使用的汽车配件、配件材料的质量,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零配件。车辆重要零配件(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的使用应有甲方的签字确认。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除易损件外,配件、配件材料至少质保*个月,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搞回扣等。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回损失,取消乙方资格。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分四次(分别为:***月,*****月,***月,***月,前一阶段费用必须在下一阶段周期内结算完毕)按实际产生维修、保养、采购费用结算。成交人应将车辆维修的清单和维修金额报表报采购人,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乙方开具。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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