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安区分中心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不动产登记继承业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安区分中心根据业务需求,要开展不动产继承的公证业务,而目前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安区分中心现有工作人员中没有公证技术力量,无法独立开展该项业务,铜陵市义安公证处为铜陵市义安区唯一的公证机构单位,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铜陵市义安公证处为铜陵市义安区唯一的公证机构单位,并且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安区分中心****年经区政府同意后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义安区公证处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共完成的***例不动产继承公证项目,完成质量受到采购人认可。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号文件《关于同意原安徽省铜陵县公证处名称变更为安徽省义安公证处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规定,铜陵市义安公证处执业区域为铜陵市义安区辖区。
*、铜陵市义安区不动产继承公证项目要求只有义安区境内的土地及房屋才能做不动产继承公证,出于方便办事群众的角度,减少群众来回跑路,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适用以下单一来源法定情形中的第*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公证处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司法局一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安区分中心
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