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2026-07-30
新疆/昌吉 质疑投诉
奇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新疆/昌吉-2026-07-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园信创数字化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鑫途金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荣盛五街***号翼展天地大厦*座*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被投诉人: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奇台县东关街***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新疆鑫途金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于****年*月*日就校园信创数字化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 **** 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人答复举证形式严重违法,以厂商商业宣传网页替代招标文件强制要求的***/****法定专项检测报告,证据不具备法定证明效力。
投诉事项*:采购人刻意拆分成套组合参数、偷换技术架构概念,歪曲招标文件原文要求,论证逻辑完全不成立。
投诉事项*:采购人答复内容与采购文件原文相互矛盾,存在虚假、不实事实陈述。
投诉事项*:采购人混淆行业通用瘦**组网架构与厂商私有定制一体化功能,可以掩盖参数排他属性。
投诉事项*:采购人混淆“原生一体化功能”与“多设备平凑等效果方案”,片面论证、结论失真。
关于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双标识检测报告设置为得分条件,超出项目实际履约必要需求,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设备成套绑定描述,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标“▲”的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而非实质响应参数。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招标技术参数相关功能描述存在唯一性,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招标技术参数限定单一硬件架构方案,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奇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奇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奇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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