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关于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需求终止的公告
2026-07-29
贵州/毕节 终止废标
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关于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需求终止的公告
贵州/毕节-2026-07-29 00:00:00
贵州/毕节-2026-07-29 00:00:00
|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废标公告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关于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需求终止的公告 | ||
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关于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需求终止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纳雍县寨乐镇中心小学、英底小学新建厕所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原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采购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项目直接工程费预算投资的*%—*%计取,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区间上限。
二、采购活动终止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组织竞争性谈判评审,经评审,报价未超过采购限价的供应商不足*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现决定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全部活动。
三、法规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后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按相关合法合规方式,重新确定采购寨乐镇中心小学、英底小学新建厕所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的招标代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纳雍县寨乐镇戈落社区金家寨组
*、项目联系人:周啟刚
*、联系电话:************
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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