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6-07-29 00:00:00
根据《关于下达****年州级农业现代化专项经费的通知》(黔东南财农〔****〕**号)和《黔东南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核查工作预算评审报告》要求,现采购黔东南州****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技术服务。按照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限额标准以下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本次采购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述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组织专家对****年麻江县、剑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进行外业核查和集中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评审专家组人员配置:
①评审专家组人员*人或*人以上单数,由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单位从省、州农田建设专家库中抽取;
②评审专家组组长须具备农田建设、水利、自然资源、造价、财务类或相近专业(其中*类及以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评审专家组人员职称中须含有农田建设、水利、自然资源、造价、财务类或相近专业(其中*类及以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评审形式:评审专家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外业核查、召开技术评审会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调整)进行全面审查。审查时需对项目所有建设内容进行***%现场核实检查。
(*)评审内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包含初步设计调整)是否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否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技术标准等,明确提出是否通过技术评审的结论性意见。
(*)提交技术评审意见。对同意通过技术评审的,复核编制单位修改完善的设计方案(包含初步设计调整变更方案),形成技术评审意见(或初步设计调整评审意见)并报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服务要求。本项目执行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①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
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建发〔****〕*号);
③《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农发〔****〕**号);
④《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试行稿)〉的通知》;
⑤《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等*个细则的通知》(黔农发〔****〕**号)。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接到审查申请之日起*天内组织审查,**天内出具审查意见。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审查意见提交份数。纸质报告*份,电子文档*份。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
(二)采购金额(即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零伍佰陆拾元整(¥*****.**)。
(三)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高标准农田技术以下至少两项相关资质(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测绘乙级及以上相关资质等)及履行公告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评审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服务规范、措施得当,能满足项目要求,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评审工作流程;②专家分工配置原则;③后勤保障;④质量控制措施;⑤资料管理;⑥后续服务等。方案内容不完整、方案缺项的、不提供方案的视为无效方案。具有*年内承担市级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查业绩。具备农业工程、水利工程、土地规划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资源,且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评审工作方案、相关业绩签订合同复印件、专家职称证书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未满*年的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未满*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承诺书。
三、响应文件及报价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需提供的材料、满足本公告“采购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的质量承诺书和报价单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和骑缝章并且密封后一式三份递交。供应商须保证递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有效性。若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对本询价公告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精神,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的,或是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的,或是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询价小组立即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分钟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原材料采购凭证、人工成本测算、税费运费单据等完整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按期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完整佐证报价成本、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编制响应文件的费用,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递交地点:凯里市环城北路**号州农业农村局*号楼***室;联系人:粟多放,联系电话:***********。逾期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四、评审结果公示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期满,若不足*家供应商响应,询价小组可自行增询有资质的供应商,使有*家以上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若满足*家以上供应商响应,询价小组在期满次日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递交的响应文件符合公告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有两家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的,则以承担市级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初步设计报告评审、竣工验收等业绩多的响应方为成交供应商;若相关业绩数量相同的,以匹配本项目具有副高级职称专家数量多的响应方为成交供应商;若以上条件均相同的,最后由询价小组研究决定。
(三)询价结果将在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未收到质疑、投诉的,从公示期满之日起**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通过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作出虚假承诺、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成交结果无效。已签订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撤销合同。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询价小组可以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