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7-30 00:00:00
莆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拟向第三方机构采购莆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服务,现公开向社会第二次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项目经验和能力的单位、企业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依据《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固体函〔****〕***号,以下简称《技术指南》)以及省级工作要求,在****年**月底前完成莆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分析整理、现场踏勘、采样监测、周边环境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整治方案编制、***录入等工作)。
其中采样监测和周边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应收集分析排查对象排放废水、废气、土壤、底泥、地表水、地下水等历史监测数据,无监测数据或监测数据存疑的,要现场取样监测。监测指标应包含《技术指南》确定的所有重金属特征污染物。
排查企业数量为**家(以实际数量为准),其中电镀行业企业**家(重金属特征污染物:铅、汞、镉、铬、六价铬、镍、银、铜、锌)、皮革鞣制加工企业*家(重金属特征污染物:铬、六价铬)、冶炼(铜)*家(重金属特征污染物:铜、锌、铅、汞、镉、砷、镍、 钴)、涉锑企业*家(重金属特征污染物:锑)。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最近三年内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三)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检测项目包含本次重金属检测全部指标;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函;
(二)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承诺函);
(三)取得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计量认证检测项目附件。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递交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二)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寄送至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号市政府机关大院*号楼***室,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吴女士,电话:************)
(注:本次询价只作为制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