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026-07-29
甘肃/张掖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甘肃/张掖-2026-07-29 00:00:00


甘肃/张掖-2026-07-29 00:00:00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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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临财采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投诉人:扬州市威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泾河镇曹坝工业集中区宝源路**号
被投诉人*:临泽县第二中学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八一路*号
被投诉人*: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惠泽嘉苑*区*号楼*单元***室
一、基本情况
扬州市威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临泽县第二中学、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我机关提起投诉。我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投诉处理期间,扬州市威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我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继续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临泽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