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026-07-29
甘肃/张掖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甘肃/张掖-2026-07-29 00:00:00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主体:临泽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临财采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投诉人扬州市威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泾河镇曹坝工业集中区宝源路**号

投诉*临泽县第二中学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八一*号

投诉*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惠泽嘉苑*区*号楼*单元***室

一、基本情况

扬州市威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临泽县第二中学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第二中学人工智能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我机关提起投诉。我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投诉处理期间,扬州市威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向我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继续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临泽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