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临沂万柿便利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
2026-07-30
山东/临沂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临沂万柿便利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
山东/临沂-2026-07-30 00:00:00
山东/临沂-2026-07-30 00:00:00
临沂万柿便利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 *** ** **:**:** *** ****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临沂万柿便利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郯城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郯城县财政局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郯城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 *.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北京公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公达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北京万物之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万物之始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及深圳佳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