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DXGT2026-00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2026-07-30
西藏/拉萨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当雄县DXGT2026-00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西藏/拉萨-2026-07-30 00:00:00

当雄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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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当公共自然资源拍〔*****

经当雄县人民政府批准,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平方米)

宗地

用途

使用年限(年)

规划条件限制

*************

当雄县***国道北侧原财政局

****.**

商业

用地

**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含女儿墙),绿地率≥**%

规划

要求

(一)具体规划要求以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出让人已向竞买人提供现有可公开的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竞买人应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一步勘察;“若因地下管线迁移涉及公共设施安全或第三方权益的,竞买人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地下管线分布的不确定性及潜在风险”

注:宗地开发程度:“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水、通下水,具体状况以评估报告及现场交付状况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允许联合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宗地,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宗地现状条件无异议竞买人应提前去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了解本次出让标的相关情况,通过资格审查后到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报名。

三、公告、报名、拍卖

(一)公告*******日上午****分至*******日下午****(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

*.申请人可于*******日上午****分至*******日下午****分(工作日,下同)到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日上午****分至*******日下午****分,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视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申请人并于*******日下午****分前完成报名手续。

(三)拍卖开始时间***********分,限时竞价*分钟。

四、宗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

标的名称

起拍价

(万元)

起拍总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次或其倍数)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竞买保证金总价

(万元)

土地使用权

***.**

***.**

*

**.*

***.*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

**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税费其他费用的承担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未明确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成交当日买受人须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日内买受人和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买卖合同》,买受人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买卖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缴纳成交价款。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开户银行:农行当雄县支行

号:*****************

保证金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并备注:宗地编号*************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有保留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按照不低于保留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拍卖竞价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六)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

六、其他事项

(一)违约责任

买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买卖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的滞纳金,超过**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二)交付宗地时间

出让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依现状向买受人交付宗地

(三)出让宗地在公告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四)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五)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买卖合同》等文件,在付清全部宗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六)涉及各类保护区、文物点、历史建筑、环保、安全等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八)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地址:当雄县政务服务中心*

拍卖公司: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

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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