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29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珙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宜宾-2026-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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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珙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造价专业负责人*名: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的得*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现变更为: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造价专业负责人*名:具有土建专业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的得*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延迟至:****年*月**日**时**分。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延迟至:****年*月**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延迟至:****年*月**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延迟至:****年*月*日**时**分。 三、其它内容不变,请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珙县人民医院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