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心医院二期改扩建项目暂估价部分-污水处理站设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29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青岛市中心医院二期改扩建项目暂估价部分-污水处理站设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6-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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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心医院二期改扩建项目暂估价部分*污水处理站设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投标截止时间相关事宜统一澄清更正,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规定,本次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单位持有原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资质换领工作,换领完成但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三级资质证书及四库一平台资质证明截图。 *.本项目图纸发生调整,以最新上传的图纸为准。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