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对采购安装非现场治超执法设备系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9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对采购安装非现场治超执法设备系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襄阳-2026-07-29 00:00:00

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对采购安装非现场治超执法设备系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枣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采购安装非现场治超执法设备系统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襄阳市普德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号创意园*号楼*****室

被投诉人:*.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湖北荣恒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号;*.枣阳市朝阳东路**号

三、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为****.******万元,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备案号*****************。 
投诉人襄阳市普德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对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采购安装非现场治超执法设备系统”(项目编号:******************)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同日,被投诉人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和代理机构终止*月*日的开标,并于*月*日更正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标准,重新发布采购文件,延期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后于*月**日发布终止公告。本机关于*月*日依法受理,并于*月*日向投诉人发出提供投诉补充佐证材料通知书,投诉人在投诉补充佐证材料通知书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内未予答复。
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资格条件,与货物采购项目的属性不匹配,变相排斥中小企业;*.项目团队人员资质评审因素与货物采购项目履约无关,变相设置人员规模壁垒;*.省级治超平台联调合格证明作为加分项,设置不合理前置壁垒;*.技术参数评分规则存在倾向性和控标嫌疑;*核心称重设备评分限定省级检测机构和专属软件著作权,指向特定厂家;*.施工、供货、进度、安全、运维方案评分标准未量化,评审自由裁量权过大;*.部分技术参数涉嫌为特定品牌量身定制(高清红外球形摄像机、***屏、视频控制器等);*.采购清单行业划分混乱,货物与工程混杂报价模板存在歧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如下: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不属于投诉范围;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部分缺乏事实依据,应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但鉴于投诉处理期间被投诉人已发布终止公告,主动终止项目采购,本机关不再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枣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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