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备的采购(03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9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备的采购(03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襄阳-2026-07-29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备的采购(**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襄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备的采购(**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讴慕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海丰路 **号(金城小区)

被投诉人: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襄阳市东风人民医院)、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号、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写字楼 ***栋**层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上海讴慕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备的采购(**包)”(项目编号:**********************)的投诉。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做出质疑回复后,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关于摄像主机第*条参数的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
*.关于**电子镜第**条参数的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
*.关于**摄像头第*条参数的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请求:
*.依法审查并认定被投诉人就三项质疑事项作出的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责令被投诉人就“经市场调研,满足该项参数的品牌有*个以上”的主张提供具体详实的证据材料并接受核查。
*.如经核实满足相关参数的品牌确实不足三家,或相关参数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依法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相关参数,删除或调整具有倾向性、限制竞争的条款。
*.依法暂停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待争议妥善解决后再行开展。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