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026-07-28 00:00:00
聊城市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变更)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聊城市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聊城市茌平区
联系人:靖科长
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机构:山东鑫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茌平区枣乡街****号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方式:***********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聊城市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变更)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征集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需求:征集人免费为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赠送印章,新开办企业赠送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枚,新开办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赠送公章*枚;对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落实印章免费赠送。
预算金额(最高限制单价):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元/枚,法定代表人名章**元/枚。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聊城市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框架协议生效后*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 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已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茌平区枣乡街****号
*.征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
注:获取征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身份证。
五、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获取征集文件后*个工作日内(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 地点:聊城市茌平区枣乡街****号
七、审核时间
*.时间: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初次审核时间:****年**月**日
*. 地点:聊城市茌平区枣乡街****号二楼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征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茌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发布人:山东鑫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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