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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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蔡集中心小学招标采购内控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宿城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宿区购发〔****〕**号)精神、宿区教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招标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采购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纪检检查员、分管招投标副校长、分管党支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工会、总务处、会计室、中层教干代表、教师代表、教学点、幼儿园代表等组成。
组 *****;长:*****;臧红飞
副组长:*****;孙 *****;宇*****;*****;刘 *****;志*****;*****;王 *****;雷
成 *****;员:索黎明 *****;苏贤龙 *****;朱其学*****;*****;袁兴旺
王钦利*****;*****;用 *****;娜 *****;杜 *****;柳 *****;卢 *****;程 *****;
二、招标采购范围与方式
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必须按照规范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招标采购。主要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学校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
三、招标采购预算管理
学校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实行“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原则。集中招标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学校在制定年度预算时,要按照规定和实际需要单独进行预算,并制定年度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学校要严格执行采购预算,不得随意突破。申报年度采购预算之外的采购计划,教育局原则上不予受理,对确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临时安排的采购事项,采购单位需补报采购预算,经业务科室、条线分管领导和分管招投标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并按照部门预算追加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学校要根据实际财务状况合理确定采购项目,量力而行,一万元以上(含)采购项目实施前均需向财审科报备登记,原则上不允许以透支、超支等行为实施采购,如确因特殊情况,需经业务科室、条线分管领导、分管招投标领导和主要领导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招标采购实施与监督
单项或同批预算*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我校按规范程序采购,采购资料要完整并归档备查。招标采购分为四个个数额标准:
(*)单项或同批预算内五仟元以上至*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蔡集中心小学采购计划表,报分管校长审核同意后,填写“三重一大”报告单,召开校级“三重一大”研究同意后,报校长审核同意后,一万元以上向财审科报备登记,财审科同意后,在学校网站上、学校公示栏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采购小组安排至少*人以上公开操作,招标结束后将中标公告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单项或同批预算内二仟元以上至五仟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由科室负责人申请,填写蔡集中心小学采购计划表,报分管校长签字后,召开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报校长审核同意后,由招标采购小组安排至少*人以上公开操作,招标结束后将中标公告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单项或同批预算内二仟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由科室负责人申请,填写蔡集中心小学采购计划表,报分管校长签字后,报校长审核同意后,由招标采购小组安排后勤人员采购,应急情况下(***元以下)由申请人自行采购。
(*)单项或同批预算外二仟元以上至五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蔡集中心小学采购计划表,报分管校长审核同意后,填写“三重一大”报告单,召开校级“三重一大”研究同意后,报校长审核同意后,并向财审科报备登记(一万元以上),(原则上不允许以透支、超支等行为实施采购),财审科同意后,在学校网站上、学校公示栏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采购小组安排至少*人以上公开操作,招标结束后将中标公告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五、招标项目的验收管理
单项或同批预算二仟元以上至五万元以下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项目竣工结束后,由中心校组织验收,每次至少有*人参与,全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区级以上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填写《宿城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表》,并附文字申请报告,经业务科室、招标办初审后,报条线分管领导、分管招投标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区级以下采购项目填写《宿城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表》,经业务科室、招标办初审后,报条线分管领导和分管招投标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六、其它事项
*.采购办法。招标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购买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执行。
*.服务类项目续签。对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物业管理、系统维护等项目,采购人需要与原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总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在保证原合同条款、金额(不含最低工资变化)不变的前提下,经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局招标办批准后可以续签。
*.资料存档。采购结束之后,采购经办人在每月**日之前将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后勤负责人存档,后勤负责人在下一月*日前报教育局招标办。
(*)单项或同批预算内五仟元以上至*万元以下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报采购计划表、“三重一大”报告单,校级“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采购过程性资料(工程类:工程项目报名表、签到表、报价单、招标会议记录、中标公告、合同、验收单;货物及服务项目:询价单、中标公告、合同、验收单)、结算发票。
(*)单项或同批预算内二仟元以上至五仟元以下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报采购计划表、校委会记录、招标采购过程性资料(工程类:工程项目报名表、签到表、报价单、招标会议记录、中标公告、合同、验收单;货物及服务项目:询价单、中标公告、合同、验收单)、结算发票。
(*)单项或同批预算内二仟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报采购计划表、零星工程派工单、结算发票。
(*)单项或同批预算外二仟元以上至五万元以下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报采购计划表、“三重一大”报告单,校级“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向财审科报备登记表、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采购过程性资料(工程类:工程项目报名表、签到表、报价单、招标会议记录、中标公告、合同、验收单;货物及服务项目:询价单、中标公告、合同、验收单)、结算发票。
宿城区蔡集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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