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中山)”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及重新招标的公告招标公告
2026-07-29
广东/中山 中标结果
关于“广东省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中山)”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及重新招标的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中山-2026-07-29 00:00:00
广东/中山-2026-07-29 00:00:00
关于“广东省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中山)”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及重新招标的公告
公告*其他(失败、暂停、流标、失效)关于“广东省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中山)”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及重新招标的公告
共 * 条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中山) |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中山) | ||
| 性质 | 其他(失败、暂停、流标、失效) | ||
招标公告
关于“广东省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中山)”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及重新招标的公告
各投标人:
广东省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中山)(招标申请编号:**********)于****年*月**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相关网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因审查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振动、倾角一体化设备校准证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于****年 *月**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项目评标结果重新审查确认。
经评标委员会研究讨论,一致认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振动、倾角一体化设备校准证书,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振动、倾角一体化设备”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否决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评标结果重新审查确认报告)
鉴于评标委员会查验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取消“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中山市智策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