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辖区-交易结果】宣城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6-07-29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宣城市-市辖区-交易结果】宣城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2026-07-29 00:00:00

宣城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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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宣城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

宣城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二次)

*.覆盖全市**余家涉重金属在产企业、关闭遗留企业、矿山及尾矿库;*.开展企业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废水、土壤、地下水、底泥、固废重金属采样监测;*.耕地土壤重金 属污染溯源、环境 敏感目标 排查;*.隐患风险分级、建立一点位一档、问 题清单;*.排查数据录入生态环境部重金属排查整治****.编制全市排查总报告、一地一策整治方案,指导企业编制一企一策整改方案;*.配合主管部门现场核查、上级督导、整改技术指导。

*.严格依据《重金属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试行)》、土壤、水、固废相关国标及地方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实施;*. 检测机构具备有效*** 资质,监测指标全覆盖铅、镉、汞、砷、铜、锌等特征重金属;*. 全过程留存现场影像、采样记录、监测原始数据、档案资料;*.分阶段提交阶段性成果,接受采购人全过程监督、审核、修改;*. 对高、中风险隐患点位出具可落地整改措施,全程提供技术帮扶;*.全部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与主管部门验收,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复核、补充监测与资料完善;*.服务全过程包干,包含人工、采样、检测、差旅、报告编制、档案装订、系统录入、专家评审等全部费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按期完成全部排查、监测、报告编制、系统录入、验收交付工作。

*.技术标准:《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国家、行业现行有效规范;*.成果标准:点位档案完整规范、问题清单清晰可追溯、风险分级准确、整治方案具备实操性;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报告图文齐全、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归档要求;*.管理标准:资料无遗漏、数据无造假、按时交付、整改技术指导到位,顺利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及竣工验收;*.服务标准:*×**小时响应采购人工作调度,及时整改评审提出的修改意见。

项目编号:

****************,预

**.*万元,服务内容含重金属隐患排查、采样监测、风险评

估、方案编制、系统录入、技术指

导全流程技术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华珍、郑璕、王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张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磋商文件.***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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