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 富财采处〔2026〕3号
2026-07-29
广西/贺州 质疑投诉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 富财采处〔2026〕3号
广西/贺州-2026-07-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医联万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刘家台路*号**栋***室

被投诉人*广西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号*栋**层

被投诉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文教路*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后,****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补齐后的投诉书,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项目实质为软硬件货物采购,却违规归类为服务项目,价格分仅设置**分,违反财政部**号令货物项目价格分不低于**分强制规定。
投诉事项*:功能演示设置**分高分值,主观裁量空间巨大,极易出现倾向性打分,隐性排斥集成商。
投诉事项*:团队服务能力评分标准设置畸高,多重稀缺资质叠加,存在定向特定供应商定制评分的嫌疑。
投诉请求:限期更正评审规则、采购需求参数、商务付款条款,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暂停本项目采购招投标活动,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招标流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县财政局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被投诉人如实反映项目情况,已将该项目延期到****年*月**日开标,并提供财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诉事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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