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7-29 00:00:00
项目概况
*********年龙湾区街道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龙湾区街道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
预算金额(元):********,其中食堂劳务服务最高限价为*******元/年,食材配送最高限价为*******元/年
最高限价(元):食堂劳务服务最高限价为*******元/年,食材配送最高限价为*******元/年(食材配送采购按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项名称:*********年龙湾区街道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其中食堂劳务服务最高限价为*******元/年,食材配送最高限价为*******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湾区街道(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采用集中采购、分别签约模式,四家使用单位将独立与中标供应商按年度分别签订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若中标供应商当年度绩效评价优良,各使用单位服务反馈良好,各使用单位可自主与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若当年度四家使用单位中有两家及以上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不满意,或中标供应商年度绩效评价较差,经采购人统筹各使用单位意见后,所有使用单位有权统一不再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担食材配送的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海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号楼**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王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联系人 :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