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蓬安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29
四川/南充 变更澄清
蓬安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蓬安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南充-2026-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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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蓬安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蓬安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作如下变更: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中拟派监理人员资历评分标准中的“*.造价监理工程师*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得*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分,本项满分*分;本项满分*分。”变更为“*.造价监理工程师*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得*分;本项满分*分。”。 二、其余不变。
蓬安万晟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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