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6-07-29 00:00:00
发布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饶伟项目负责人:饶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食堂****年*月至****年*月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更正为:************。
招标文件采购人联系电话更正为:************,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在线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钟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电子开标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伟
电话:************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