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东财采决〔2026〕12号)
2026-07-27
广东/惠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东财采决〔2026〕12号)
广东/惠州-2026-07-2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东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惠东【****】***号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人武部营房迁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峻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号*栋****

被投诉人*:惠东县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号

被投诉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号

相关供应商:惠东县交投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标供应商)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广汕路**号广石大厦占第十层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不满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人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遵循《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的法定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完整,未逐项列明各产品真实制造商,该行为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标供应商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谋取竞标成功;*.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制造商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谋取竞标成功。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惠东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