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6-07-28 0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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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漳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警官 ***********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单位拟对项目名称:漳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开展比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报价须知:
- 比价方式:请贵公司根据我单位拟制的评比规则进行报价响应,按价格由低到高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
(二)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报价方式:密封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单位送达或邮寄书面密封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号(漳州边检站)。
(四)报价有效期:**日历日。
(五)比价保证金:不收取。
(六)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报价无效:
*、比价响应声明,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比价内容及要求,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的;
*、报价方式不符合须知要求的;
*、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
*、报价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比价小组将根据要求对报价人资格进行审核,报价人资格满足比价文件要求且所报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电话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再进行通知)。若所报价格一样,由比价小组投票表决。若参与采购活动的比价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报价人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认可本比价采购方式及须知的所有内容。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处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号(漳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电 话:***********
联系人:曾警官
(十一)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政策咨询联系方式:刘警官************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贾警官 ************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涉及政府采购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