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9
河北/张家口 质疑投诉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张家口-2026-07-29 00:00:00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林荫春天二期菜鸟驿站
被投诉人: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路**号
被投诉人:张家口市名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号冠垣广场*号楼*层**号房
相关供应商:河北烁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号****后勤处*号楼***
四、基本情况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向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提出质疑。****年*月**日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对投诉内容进行审查后,本机关于*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明知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虚假却不予认定投标无效,答复违法;中标单位填报虚假从业人员数据,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取消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国办发〔****〕**号文件要求填写,全部法定关键栏目空白,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号实质性条款,代理机构未否决投标,答复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一)项和第二十九条(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张财采投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张家口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张家口-2026-07-29 00:00:00
二、项目名称: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林荫春天二期菜鸟驿站
被投诉人: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路**号
被投诉人:张家口市名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号冠垣广场*号楼*层**号房
相关供应商:河北烁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号****后勤处*号楼***
四、基本情况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向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提出质疑。****年*月**日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对投诉内容进行审查后,本机关于*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明知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虚假却不予认定投标无效,答复违法;中标单位填报虚假从业人员数据,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取消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国办发〔****〕**号文件要求填写,全部法定关键栏目空白,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号实质性条款,代理机构未否决投标,答复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一)项和第二十九条(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张财采投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