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7-29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福州-2026-07-29 00:00:0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杨桥西路***号中科院福建物构所西河园区**座和*****座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批 开展***批次任务(其中****年下半年***批次,****年上半年***批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所有样品完成抽样后**天内交货。采购人按抽样进度可要求成交人分批提供检测报告。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柯榕
评审专家: 黄小琼 葛俊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成交)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计算后向中标(成交)人收取。②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万元(含)以下的按*.*%,*******(含)万元的按*.**%,累进收取。③缴纳服务费开户行:单位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楼支行/银行账号:************。邮箱:***********@***.***。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磋商与报价超时未响应,超时供应商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

*、异常低价审查:本采购包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福建闽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均触发异常低价情形(情形*)。经磋商小组审查,福建闽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定以上*家供应商存在异常低价情形(情形*),异常低价审查结果为不通过,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号楼*层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楼三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燕、郑晓丽、瓮语心、李雅萍

电话:*************/********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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