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29 00:00:00
皖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皖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二期**号楼
中标报价(费率):百分之叁拾叁(小写:**%)
**包:
供应商名称: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号*幢北楼*至*层、*幢南楼*至*层
中标报价(费率):百分之贰拾陆(小写:**%)
**包:
供应商名称:武汉康圣达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号光谷生物城生物创新园****栋
中标报价(费率):百分之贰拾柒(小写:**%)
**包:
供应商名称:博睿医学检验(济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齐鲁大道****号西进时代中心*栋***、***室
中标报价(费率):百分之伍拾捌(小写:**%)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
| 名称 |
皖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年)。 |
| 服务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包:
| 名称 |
皖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年)。 |
| 服务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包:
| 名称 |
皖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年)。 |
| 服务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包:
| 名称 |
皖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 服务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立超、刘先华、许晓波、谢曙文、李忠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中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号
联系方式:万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佳、杨婉莹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