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7-29 00:00:00
部分房屋设施适应性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部分房屋设施适应性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某三层机房内三间卫生间整体整修、全部散热器、部分木门防盗门更换、机房外散水及步道砖铺设;某地下机房防盗门、防火门更换等(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部分)。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招标项目(标段)特点: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最高控制价:******.**元(含税),其中暂列金****.**元(除税)。
*.*计划工期: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整修内容。如有调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万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项(含)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提供已完成注册截图)。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请电话咨询招标人)。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见*.*要求。
注意:报名时请投标人自带*张新光盘,以备使用。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但报名审查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具体请开标前*天电话咨询招标人)。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请开标前*天电话咨询招标人)。
*.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上午*点。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请报名结束后当天电话咨询招标人)。
(三)联系人:张先生。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