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交易公告)
2026-07-28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交易公告)
广东/佛山-2026-07-28 00:00:00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

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人已对****年*月**日发布的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的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调整,后续将根据调整后的招标范围发布变更公告。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请以正式发布的变更公告附件为准,各投标单位请下载最新工程量清单,并依据变更公告所生成的电子版答疑澄清文件(即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变更公告发布前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投标单位资格仍然有效,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相关事宜均以正式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变更公告发布同时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变更公告发布前,已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予以退回。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已修改为:****年 * 月 ** 日*时**分。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号**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梁海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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