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公告)
2026-07-28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公告)
广东/广州-2026-07-28 00:00:00
广东/广州-2026-07-28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二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 | ||||||||||||||||||||||||
| 公示名称 | 和平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 **:**:** |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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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证书编号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 (主)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水生态勘测设计研究(广东)有限公司 | ****************** | * | *.***% | 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天内提交全部勘察成果; 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提交后**天内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 完全响应 | 详见投标文件 | 张伟 | *********** | 陈懿 | ************ | 详见投标文件 | ||||||||||||
| * | 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 | * | *.***% | 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天内提交全部勘察成果; 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提交后**天内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 完全响应 | 详见投标文件 | 余小明 | *********** | 刘美义 | *********** | 详见投标文件 | ||||||||||||
| * |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天内提交全部勘察成果; 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提交后**天内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 完全响应 | 详见投标文件 | 朱事业 | *********** | 刘启波 | 粤高职证字第*************号 | 详见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和平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杨明镇南堤路**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