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7-28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穗埔财函【****】****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医院****年病理共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区第*层*******、*******
被投诉人*:广州开发区医院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友谊路***号广州开发区医院
被投诉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粤海集团大厦****
相关供应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的结果公告。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事项*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隐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错误给予其加分,因此本次评审结果应判定无效,依法应当重新评审。事项*投诉人认为其所提供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余力的病理学主任医师资格证及合法社保证明,完全符合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评分要求,但被无故扣分”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和*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采购人、社会保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核的调查取证程序,总计**个工作日,该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号*栋*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