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澄清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28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澄清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江苏/南京-2026-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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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澄清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补充内容*增加一条:评标结果异议的受理:异议受理单位: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陈捷;电话:************;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号;异议受理方式: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锁,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现场递交纸质异议书,异议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的规定,并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