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校车运营服务单位A标段招标公告
2026-07-28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于洪区校车运营服务单位A标段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6-07-28 00:00:00

于洪区校车运营服务单位*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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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于洪区校车运营服务单位*标段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于洪区校车运营服务单位*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于洪区校车运营服务单位*标段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履约期限:*年

二、付款方式: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拨款进度付款。

三、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覆盖区内**所符合校车补贴政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含马三家小学、三十家中心校、沙岭中心小学、平罗镇中心校、红兴路小学、英才第二小学、英才第四小学、英才第五小学、大兴九年一贯制学校、光辉九年一贯制学校、解放九年一贯制学校、沙岭九年一贯制学校、沈阳市第五十七中学、沈阳市第五十九中学、英才第二中学、英才第四中学、省实验中学分校阳光小学,涉及乘车学生约****人,规划投入运营校车**余台。

本次中标企业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我区如有新增符合校车补贴政策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再单独招标,新增学校校车服务统一由本次中标单位承接,并严格执行本次招标确定的全部服务标准。

*.车辆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合同期内定期进行安全例会制度,做好培训记录。

*.安全投入

中标供应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帐户,保证安全生投入资金有效使用,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采购及维保,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以及其它安全投入费用。

*.应急管理

中标供应商应成立应急工作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监控系统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校车卫星监控系统,实现实时定位、实时视频、数据回放、超速报警、违规证据提取等主要功能。

**.责任制度

中标供应商应实施安全运营责任制度,要与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照管员签订安全运营责任书,要与校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管理制度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照管员管理制度;学生乘车管理制度;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安全运营投入管理制度;校车监控管理制度;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

**.合同及责任书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校车管理服务合同;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与学生家长签订校车接送服务合同;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与照管员签订聘用合同。

**.校车档案

中标供应商对校车管理应实行一车一档制度,做好车辆技术检测和交通事故纪实记录。

**.校车保险

中标供应商应为校车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低于***万元/车/年,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万元/座/年,中标供应商应当为司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

**.收费标准

享受政府校车补贴的学生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沈政办发【****】**号文件、沈财督办【****】***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补助价格。其它乘车学生收费标准: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应与乘车学生家长平等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定价。

**.线路管理

中标供应商需要按照县区内各级校车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到校车运行定时、定点、定线,规范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时间、地点和线路,原则上每台校车日运营趟次不能超过*次,在确保安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总接送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前提下,可以运营*个趟次,确保学生按时上下学。

**.车辆年审

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对校车的安全性能每年进行二次审验,严禁脱审情况发生。

**.校车许可

中标供应商应依规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后方可提供校车运营服务。

**.非法营运

中标供应商所属校车应专车专用,严禁从事其它或非法营运业务。

**.车辆保障

中标供应商应自备***辆(以招标方实际需要为准)以上符合国家专用标准的校车,上述车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由中标方办理校车管理部门审批的校车使用许可(包括校车标牌办理),如无法在**日内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包括校车标牌办理),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付款方式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补贴款,招标方应依据沈政办发【****】**号文件及【****】***号文件要求,每年分春季和秋季结束时按照文件申请并发放补贴款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每学期与主管部门准确核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乘车学生信息,发现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学生领取乘车补贴款要及时向招标方报告。

**.其它要求

招标方依法依规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出现严重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要求的行为,且多次拒不整改的,可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本项目招标成功后,如原有校车车主需过户到中标供应商单位,所产生的过户费用,在车主自愿和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前提下,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承担此项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根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或区县人民政府授权部门确认的校车运营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于洪区黄海路**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号*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龚晶晶、孙德健、郭一凤、王心怡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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