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中心装修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28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中心装修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杭州-2026-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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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留和路***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中心装修项目设计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部分: *、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条:具备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且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其中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业务范围内已包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是否等同于满足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且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同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不等同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且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条约定,招标人将于 **** 年 ** 月 ** 日 ** 时前统一答复投标人疑问,并以招标补充文件形式发布。我单位针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款资质相关事项已提出疑问,相关答复需待 * 月 ** 日前方可获取。现阶段暂无法判定自身是否满足投标资格条件,距离原定 ** 月 ** 日开标仅剩余 * 个日历天,投标准备时间较为紧张。特此申请酌情顺延本项目开标时间。 答:不顺延开标时间。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