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6-07-28 00:0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江苏巨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温泉镇广场东路*号*楼*** | **.**(均分制) | *******元 |
| 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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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海县曲阳乡兴旺等村土地整治项目结余资金使用项目 施工范围: 东海县曲阳乡兴旺等村土地整治项目结余资金使用项目,对两条道路(总长约 *.*公里)进行黑色化改造,并新建*座箱涵、*座检查井及排水管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施工工期: **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项目经理:朱玉芹 执业证书信息:苏**************** |
郭其团、刘于红、蔡如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按苏招协 [****]***号文件收费标准 **% 收取 , 具体金额为:大写 叁万零肆佰玖拾捌元整 ¥***** 。 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苏建价协 [****]*号文的规定**%计取,具体金额为: 大写 玖仟肆佰陆拾贰元整 ¥**** 元 。 共计 ***** 元 由采购人支付。 ( 相关 评委费,由 采购人 支付,以实际发生为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领取(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肆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胶装投标文件,封面、骑缝需加盖公章。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曲阳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东海县曲阳镇德胜路**号
联系人:宁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高新园区永丰大道*号锋晖大厦*楼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电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