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6-07-28 00:00:00
****年关于与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秀峰分公司基站设备用电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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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于与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秀峰分公司处安装通信设备用电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年关于与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秀峰分公司处安装通信设备用电项目采购人为叠彩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经现场核实,因耀和荣裕广场不具备改装直供电条件,小区变电站为小区开发商投资建设的,未移交到桂林供电局,且变压器为该小区专用,无法申请直供电电表。
经与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电信设备不另收场地租金,只收取简易站设备用电电费。联合中国联通一起协商(联通在该地址的设备电费签约是*.*元/度),对方同意我公司设备用电单价从原来的*.*元/度(含税)降至到*.**元/度(含税)挂表实数进行支付。
我分公司已与业主方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秀峰分公司经过沟通洽谈,就存量站址续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一、基站供电方式为转供电,电费按按*.**元/度(含税),业主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期电费较上一期合同相比电价降价*.**元/度,拟续签一年,按*.**元/度(含税)来预计年度电费约为****元,合同期电费总额约为****元。
二、直接采购原因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苏勇胜,***********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叠彩区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