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7-28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贺兰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分包名称: | 改造审委会智能智能升降终端设备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报价扣除优惠: | **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无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审委会智能终端设备 | 套 | * | ******.** | 否 | 标的**其他信息化设备:具体货物参数,详见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所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属于异常低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享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报价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报价,最低报价的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项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提交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分钟之内。 *.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 *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 |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不满足带“★”实质性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基础分**分: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减完为止。 *.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基础分**分:供应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般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减完为止。注:*.供应商所投带“▲”重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须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相关佐证材料予以佐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宣传彩页或产品相关功能截图或产品实物照片等。 *.所有佐证资料须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明确相关证明材料的页码及条目,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人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技术方案 | **.** | 根据采购人现有会议室实际情况,提供与会议室结合的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状分析;(*)对接目标与范围;(*)技术人员安排;(*)测试分析;(*)运维与风险源;(*)合理化建议。 方案包含以上所有内容,提供的方案涵盖全面,内容详细、具体,编制逻辑清晰、规范,实施方案安排有序,具备完善的可实施性,能完全满足本次项目采购需求,能充分考虑用户实际需求的,得**分; 方案包含以上所有内容,方案内容相对简略,编制内容具有逻辑性,能概括阐述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能考虑到用户实际需求,能完全满足本次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包含以上所有内容,内容有所偏差,理解与分析不到位,实施方案简略,内容能满足本次项目要求的,得*分; 方案不能完全覆盖以上内容,实施方案安排存在瑕疵,内容简单粗略、存在缺漏、描述简单笼统,未详细展开阐述的,得*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项目实施 管理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安排;(*)设备部署;(*)安装和调试方案等。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全面,人员安排合理,设备部署及安装调试、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具备完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贴合实际采购需求的,得 *分;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内容完整,人员配备、设备部署及安装调试、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到位、具有可操作性,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 分;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对以上内容均有说明但具体操作措施及流程阐述简单、重点不突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但方案内容简单,或关键线路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或关键节点控制措施不到位、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质量保障 措施及应 急预案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产品的损坏换新;(*)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打分。 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 分; 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内容完整、有应对措施,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 分; 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内容简单,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 分; 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内容简单粗略、表述混乱,只有些许内容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培训方案 | *.**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讲师配备;(*)培训目标和预期成效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项方案内容分别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分(每个单项内容最高*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每项对应内容描述详细、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完全符合或优于项目要求的得*分; 每项对应内容描述简单,相应内容笼统,基本能够符合项目要求的得*.*分; 每项对应内容未提供或提供内容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拟定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维保方案;(*)设备各类故障问题解决方案及设备更换方案;(*)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故障处理时限;(*)售后服务团队及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售后服务承诺;(*)沟通咨询机制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项方案内容分别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分(每个单项内容最高*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每项对应内容描述详细、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完全符合或优于项目要求的得*分; 每项对应内容描述简单,相应内容笼统,基本能够符合项目要求的得*分; 每项对应内容未提供或提供内容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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