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路(平安路至团结路)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28
西藏/日喀则 变更澄清
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路(平安路至团结路)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日喀则-2026-07-28 00:00:00
西藏/日喀则-2026-07-28 00:00:00
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路(平安路至团结路)***总承包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路(平安路至团结路)***总承包招标文件,结合潜在投标人书面咨询,为拓宽竞争范围,在保障完整完成道路、给排水全部设计工作的基础上,现作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原条款: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原有投标人无需修改标书,本次澄清不影响原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