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7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7-27 00:00:00
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彭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磁共振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省钧圣医药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港城大道***号*号楼***室

被投诉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彭州市南三环路二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彭州市人民医院磁共振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组合、评分标准、核心采购条款设置极其严苛,明显具有排他性和歧视性,系为飞利浦量身定制。

投诉事项*:交货期严重不合理,与该项目大型精密设备实际安装调试的客观规律完全相悖,采购人滥用实质性要求条款限制实质竞争。

投诉事项*:评分评审因素完全不客观、不量化,分值权重设置严重失衡,几百条普通条款加起来只有*分,“▲”项参数一条就是**.*分,评分标准系为飞利浦量身定制、加之通过“▲”项参数组合,使特定品牌(飞利浦)中标。

投诉事项*:业绩要求明确限制市场竞争,构成事实上的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依法开展需求调查,无法证明技术参数具有至少*家制造商同时满足,程序违法证据确凿。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彭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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