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次差道路提升项目-延期公告[更正事项]
2026-07-27
河南/洛阳 变更澄清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次差道路提升项目-延期公告[更正事项]
河南/洛阳-2026-07-27 00:00:00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次差道路提升项目*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次差道路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延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延期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中与以上内容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变更内容为准,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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