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7-27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西安-2026-07-27 00:00:00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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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号陕西邮政大厦*层*区 最低评标(审)价法 ***,***.**元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邮政服务 案件文书、公文等集约送达服务 符合采购要求 符合采购要求 本项目属于长期固定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 符合采购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子翔(采购人代表)赵益维马永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西支行, 账 号: ***************。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成交结果确认日期:****年*月**日;*.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陕西高院采购邮寄送达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故采取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处采购相关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号旺座现代城*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鹏飞

电话:************

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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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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