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7-2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制计量及相关领域计量、检测、检定能力建设项目*热工
首次公告日期:********** **:** 地址:****://***.************.***.**/****/******/****/****/*/********************************.***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其他要求“四、付款方式”内容为:
*.合同签订生效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作为预付款。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现更正为:
*.合同签订生效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作为预付款;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其他类型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作为预付款。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其他类型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②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付款方式”内容为: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合同签订生效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即人民币 元整)。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即人民币 元整)。
现更正为: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合同签订生效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即人民币 元整);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其他类型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即人民币 元整)。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即人民币 元整);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其他类型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即人民币 元整)。
其他内容均无修改。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一区**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层**
联系方式:马利军、边璐、孔政、张含勇、邵柄强、杨振豪、孙涛、刘晓红、崔连源、王树凡、汪凯,***********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利军、边璐、孔政、张含勇、邵柄强、杨振豪、孙涛、刘晓红、崔连源、王树凡、汪凯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