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城关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第三期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就对永泰县城关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第三期工程(施工)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 本项目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与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函附录为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对应条款按投标函附录约定调整。
  • 本通知仅对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予以说明,未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开标安排保持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永泰县城关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