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智能制造]建工智能制造安建智源(智源2026年)CGHY-U肋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2026-07-27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安徽建工建工智能制造]建工智能制造安建智源(智源2026年)CGHY-U肋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合肥-2026-07-27 00:00:00

【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智能制造]建工智能制造安建智源(智源****年)******肋采购标段*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 **:**:**】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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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安建智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安徽安建智源科技有限公司******肋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名称:安徽安建智源科技有限公司******肋采购

*、采购编号*********************

*、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肋采购;

*、含税控制价为 ******.**元

*、工程地点:*项目:安徽建工钢构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安徽建工交通智造有限责任公司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法人资格要求: 公司合法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锁);

*、资质、证书类要求/

*、类似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整¥:****.**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报价单位需综合考虑,合理报价,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②中标后未能及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③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贰仟元整。

*、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线上投标总报价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

**、未响应询价资料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加了招标文件约定之外的不利于招标人的条款视为无效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行降低规格标准、自行增加履约费用等),投标人以此为由撤回投标文件或拒不履约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问的解释、处理权限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已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并同意本条款。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 * ** **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最后页的报价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其他

*、采购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朱先生,孔先生,联系电话:***********,***********

*、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结算、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上月**日至本月**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于每月**日凭甲方人员开具的收料单到甲方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甲方办理结算。结算后两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全额结算款,甲方选用银行承兑等方式付款的,乙方承担贴息费和手续费(甲方可根据需要分批提货)。

八、重要提示

*.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

*)投标人报价未按采购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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