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6-07-27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智慧法庭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广远***********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柯坪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智能控制终端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智能控制终端;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智慧法庭改造:所以产品必须符合国产化要求;*套
******.**
*
买家留言:*
附件:柯坪法院采购需求.***
响应附件要求:(*)本项目交付期限**天。
(*)提供甲方一年产品服务。
(*)如有异常,供应商*小时内现场响应维护,并提供*小时响应的承诺书。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果不是投标人生产的,须取得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报价视为无效。
(*)智慧庭审系统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果不是投标人生产的,须取得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投标人需支持本地区任意一间现有科技法庭的远程提讯,需提供厂家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智慧庭审系统需支持依托上级法院机房设备进行本地内外融合互联网庭审,需提供厂家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智慧庭审主机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和及时性,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在本地区有原厂驻地运维,需提供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中标履约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确认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日内前往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日内,本项目全部采购设备须送达甲方施工现场。逾期未完成设备到货的,甲方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及供应商资格。
(*)现场踏勘要求:本项目存在部分利旧改造内容,考虑新旧设备对接与兼容因素,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须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统一踏勘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投标上传资料时,必须同步上传采购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未上传踏勘证明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如不能满足清单内和以上的商务要求,视为虚假应标,同时报相应政府采购部门予以拉入不诚信黑名单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柯坪县 柯坪县团结路***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