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2026-07-27 00:00:00
理县****小岐路(小岐村至大岐村段)美丽乡村路、理县****大马路(大岐村至马山村段)美丽乡村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答疑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理县****小岐路(小岐村至大岐村段)美丽乡村路、理县****大马路(大岐村至马山村段)美丽乡村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答疑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潜在投标人通过“阿坝州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就本项目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提问*:*.附录*:仅接受川交*级及以上,且信用截图必须是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期间。不合理点: *)外地企业若未在川做信用登记直接失去投标资格,属于地方保护倾向,违背招投标公平性; *)强制限定截图时间窗口,无合理理由,投标人稍有遗漏截图时间即直接废标,门槛严苛无缓冲; *)未设置“新入川企业信用临时认定机制”,一刀切排除未参评外地单位。 回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信用评价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分别用**、*、*、*、*表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信用等级*级及以上要求执行,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评标办法*.*.*条款:*、有效报价判定:低于最高限价**%不参与基准价计算。 不合理之处: *)直接人为划定**%红线,无成本测算依据,低价合理优质企业直接被剔除,违背合理低价法“择优低价”初衷; *)仅设置下浮下限,无报价上浮管控配套约束,易出现高价围标; *)低于**%仅剔除出基准价计算,但不直接废标,仍参与打分,逻辑矛盾:报价不能参与基准测算却能得分,评审计算复杂,易出现争议。 回复*: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的指导意见,不管采用何种方法,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得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同时,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四川省交通系统常规招标对*级、**级企业实行履约保证金下浮减免,本项目完全不设置信用激励,不符合行业信用激励政策。 回复*:阿坝州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未实行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打分系数设置对低价投保人不明确 **=*.*(高于限价每*%扣*.*分),**=*.*(低于每*%扣*分) 规则偏向高价单位,同等偏差下低价扣分更少但仍扣分,没有鼓励合理低价,违背合理低价法核心定位。 回复*: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十条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评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按一定比例扣分,评标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分值不得低于*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应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大。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理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