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7
江苏/南京 质疑投诉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京-2026-07-27 00:00:00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二)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沐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锦乐路***号*幢*****室

被投诉人: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号瑞祥佳苑**幢*楼*******室;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一概禁止分包、拒绝联合体投标,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中的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各分类产品无明确的分项预算。\**.主观分过高、标准模糊,违反评审量化要求。\**.无合理合法理由,任意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及歧视待遇。\**.非核心产品分值畸重。\**.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以“中央透析供液系统”命名该采购项目属违法。\**.代理机构欠缺公平公正性、专业性与严谨性。

投诉请求:*.删除“不允许分包”条款;\**.细化评分标准中业绩客观分中具体产品的得分要求;\**.缩减主观分,量化评审标准和具体要求;\**.修改采购项目名称,以核心产品命名;\**.明确各产品的分项预算及最高限价;\**.调整第三章评分标准评审细则技术参数负偏离扣分项,减少非核心产品分值;增加核心产品分值;\**.责令被投诉人依法全面纠正屡次出现的错误。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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