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2026-07-27 00:00:00
投标邀请
利标(四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普格县鑫达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普格县达都可建筑用玄武岩砂石配送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普格县达都可建筑用玄武岩砂石配送运输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选聘一家投标人为普格县鑫达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提供普格县达都可建筑用玄武岩砂石配送运输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元/份,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九、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开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西昌市正义南路**号*楼
十一、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二、开标地点:西昌市正义南路**号*楼。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普格县鑫达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普格县鑫达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利标(四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会理市建设路**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注:*.标书费发票开具请在中标结果公告后联系代理机构申请(开票信息详见附件格式)
*.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




